語言描述嘅一個對象是各種各樣嘅事物(thing)。佢哋可以係具体嘅个体,如人、动物、物体,亦可以係抽象嘅概念,如思想、情感、观念等。
喺語法中,事物可以以名詞或名詞性詞組嚟表示。
在語義模型中,事物通常以圓形(包括圓形同橢圓形。形狀隨字數多少變化)來表示。(《认知语法导论》罗纳德.W.兰艾克)